广东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最新印发

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监办今日联合发布《关于2024 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提出,2024年广东电力市场规模约为6000亿千瓦时,包括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量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


01用户侧经营主体:

市场用户包括市场直接购电的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

1.市场购电用户。鼓励 10kV 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中年用电量 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具备条件的 10kV 以下工商业用户可自主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年用电量 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市场购电用户,可作为批发用户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或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除批发用户外,其他市场购电用户仅可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

2.电网代购用户。对未从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统一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3.用户可在执行保底服务期间自主选择售电公司签订次月的零售合同或参与批发市场交易,若用户执行保底服务连续满三个月仍未签订零售合同或参与批发市场交易,其保底零售价格按当月日前市场月度加权平均综合电价的2倍执行。


02发电侧经营主体:

发电侧经营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源;另一类是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市场电源,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03市场交易模式

批发市场方面。经营主体按照绝对价格模式签订批发市场合同,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形成电能量绝对价格交易结果,并继续应用机组变动成本补偿。

零售市场方面。经营主体按照绝对价格模式签订零售合同,同时继续应用用户侧峰谷平衡机制,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04年度交易模式

2024年,按照目前用户侧市场注册情况,并考虑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网代购用户直接参与市场,安排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200亿千瓦时,成交电量达到 3200 亿千瓦时结束年度交易


05交易价格

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原则,根据燃煤基准价0.453元/千瓦时上下浮动 20%形成年度交易成交均价上下限。2024年,年度交易成交均价上限暂定为0.554元/千瓦时,下限暂定为0.372 元/千瓦时

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可在零售合同约定对全电量收取浮动费用,上限为0.015元/千瓦时,下限为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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