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零售交易及代理合同线上签订工作于5月24日正式启动,参与次月需求响应交易的电力用户,须在当月24日前(含当日)完成代理合同线上签订。
详情如下:
日前邀约发布时间调整为D-3日24:00前,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D-1日11:00,出清时间调整为D-1日12:00。市场主体完成需求响应注册由“6个自然日后生效”调整为“4个自然日后生效”。
(二)差异化出清价格下限:对于D-2日24:00前申报且中标的用户,日前邀约出清价格下限提高至保底价;对于D-1日申报的用户,其日前调用价格下限保持不变。保底价与珠三角五市10千伏大工业代理购电用户尖峰时段电度电价基本相当,体现尖峰时段的用电价值,暂按1.5元/千瓦时设置。
(三)调整零售用户调用收益分配方式:对于参与需求响应零售用户的调用收益,按其中标用电户号的用电量占比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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